问题 | 公务员兼职行为管理规范 |
释义 | 公务员兼职受限,需遵守一人一职原则。兼职种类和范围需审慎考虑,不得妨碍公务员履职、矛盾义务、涉及行政机关事务、影响公正性、限制任用或损害形象。学术性、公益性兼职一般允许,但禁止在营利性组织兼职。职位设置应科学合理,考虑必要性、交叉与重复工作、工作量适当。一人一职原则保证公务员专注本职工作,兼职需严格审核。公务员不得兼职下属单位、个体经营或合伙办企业,违者将受处罚,甚至开除公职。 法律分析 公务员兼职是指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于公务员兼职违背了一人一职的原则,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兼职工作:兼职的种类和范围需要占用公务员大量精力,以至妨碍了公务员正常履行公务;兼职会与公务员的义务发生矛盾;兼职从事的工作是公务员所属的行政机关处理或将会处理的事务;兼职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兼职会严重限制将来对公务员的任用;兼职会损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这些规定一般并不禁止公务员从事学术性、公益性的兼职,但严格禁止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担任兼职。职位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工作效率的高低。判断职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该职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职责和任务是否明确。二是该职位的工作与其他职位工作是否有交叉、重复。三是该职位的工作量是否适当。如果一个职位的工作量超过一个正常人所能承受的负荷,说明该职位的工作任务太重。反之,说明该职位工作不饱满。所以,合理的职位安排,将使在某一职位上的公务员,要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应是满负荷的。因此,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一人一职,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法律上对于公务员不得兼职的规定并不是全盘否定,只是规定不得兼职做以下三种工作: 1、公务人员不得在下属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如果确实需要,公务人员需要在下属事业或者企业兼职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按照程序严格审核。 2、公务人员不得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办小作坊、小商铺,成为工商个体户,或者私营小商贩。 3、公务人员不得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开公司。如果公务员违反了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得以处罚。轻的情况会被警告并退还不当的收入,一旦情节严重,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结语 公务员兼职的限制主要基于一人一职原则,以确保公务员能够专注于本职工作。尽管法律对公务员兼职有一定限制,但并非全面禁止。公务员不得兼职从事会妨碍其履职、与职责发生矛盾、影响公正性或限制将来任用等工作。然而,学术性和公益性的兼职一般是允许的,而在营利性组织担任兼职是严格禁止的。合理的职位安排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至关重要,需要考虑工作的必要性、职责与其他职位的交叉与重复,以及工作量的适当性。公务员应专注于本职工作,一人一职原则有助于确保工作高效完成。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兼职从事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体经营或合伙办企业等工作,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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