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马鞍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汇通大厦)四楼A区公积金中心综合窗口 二、马鞍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1.拆迁安置房有增购部分。 2.提取人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马鞍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拆迁安置协议 3.缴款收据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5.结婚证 四、马鞍山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