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怎么样补办? |
释义 | 居住证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 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 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补办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补办居住证需要不到15日; (2)如果是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补办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后的补办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机制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XX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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