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诉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反诉的法定条件如下: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 一、被告人可以告原告吗 在符合反诉的条件下被告可以起诉原告。提出反诉要满足下列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者法律上有牵连。 二、被告打官司赢了怎么赔偿? 被告胜诉能得到赔偿,胜诉后可以向原告提起索赔,但赔偿只限于你由于几次出庭参与诉讼而引起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等。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原告引起的不当诉讼。在当法院审理时也可以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损失。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反诉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反诉,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财产纠纷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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