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反诉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自诉案件才能提起反诉,自诉案件被告人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的,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的条件如下: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前两个条件。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 一、侵占罪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经过被害人立案、法院审查、庭前调解、开庭 审理和宣判审判和执行三个 诉讼阶段。 1、立案 被害人可以可以聘请律师、委托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侵占罪自 2、法院 审查 法院在接到被害人起诉状后,应该在15日内做出是否立案的通知。 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审判人员认为应当属于自诉人撤回或是不符合受理条件应裁定驳回起诉。 3、庭前调解 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应当不予准许。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4、开庭 审判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应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5、反诉 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自诉案件的第(一)、(二)类案件。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6、宣判 庭审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进行刑事自诉时,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刑事自诉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超过追诉时效的,受害人将丧失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权利。 二、诉讼答辩阶段要注意什么? 1、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使自诉人撤回自诉。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被告人如果确实有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自我检讨、公开道歉、作出承诺、赔偿经济损失等形式,取得自诉人的谅解,如果能够通过法院的调解,自诉人在自愿的情况下,撤回自诉,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 2、要考虑是否可以提起反诉,自诉人如果是出于恶意,对自己进行诬陷、诽谤,这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构成犯罪,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也就是让自诉人当一回被告人。当然,提出反诉必须符合反诉的条件:即反诉的对象必须是针对自诉人,而且自诉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反诉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系;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自诉案件范围。 3、答辩要依法进行,也就是说,提出的答辩意见,要有法律依据。所谓答辩,无非是要说明自己无罪、罪轻,从而得到法院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刑事处罚。为了依法答辩,就要充分了解法院对案件作出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所谓法定情节,就是由《刑法》明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进行答辩的时候,要想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备哪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对这个情节,要充分讲清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