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并非所有的误诊都需 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属医疗事故的,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 条件》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属医疗事故但医院有过错的,按 过错责任原则 ,承担责任,判断误诊的过错标准尤为重要。 关于医疗事故,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 医疗事故等级 ,以及卫生部《 医疗事故分级 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 医疗事故责任 。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