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拒收,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拒收快递费由谁承担?拒收原因决定费用分担。有理由拒收时,运费由寄方负责;商品破损、丢失或服务不满时,快递公司负责运费;无理由拒签应由购买人承担,可追究责任;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拒签,寄件人可要求赔偿;无法联系收件方退回给寄件方,寄件人需付双倍运费。快递签收需注意验货,可要求先验货再签收或签收后验货。若有问题,划掉签名并告知快递员,封好商品交给快递员处理。注意物流过程中的问题,当面检查责任移交到收件人。 法律分析 一、拒收的快递费谁来承担? 拒收快递后邮费由谁来承担,主要看拒收的原因是怎样的,不同的拒收原因,费用由谁承担都是不一样的。 1、有理由拒收。当收到商品与购买时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拒收。运费由寄方负责。 2、当收到商品破损或者货品丢失。送件延误时间过长。送件员服务态度过于恶略。买家有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 3、无理由拒签快递。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平白无故拒签商品。运费应当由购买人承担。运费为单程运费。 4、买家在未检查商品质量和有无破损的情况下,无理由拒签。运费应该由购买人承担,并且可以追究其责任。 5、由于快递公司原因被拒签的快递。寄件人有理由要求快递已公司进行赔偿。 6、由于快递公司无法联系到收件方,那包裹只能退回到寄件方。该运费应由寄件方付费。这种情况下,寄件人要付双倍运费。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二、快递签收需要注意什么? 1、拿到货物后可以先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大部分快递员可能不会同意,因为怕拆开后又不签字,这样商品就归快递员负全责了,无法交代。) 2、如果以上无法进行,那么可以先正常签收,签字后单子拿在手里(非常关键)暂时不给快递员,然后要求他将商品给验货。这个时候因为已经签收了,所以快递员没有理由不让验货。 3、如果验货后没问题,可以把单子交给快递员,交易成功! 4、检查后若是发现有问题,请用笔划掉签名,并打电话告诉我们,然后将商品封好,交给快递员处理。 5、如果快递员要证明下商品不是他拆的包,请帮助下快递员,毕竟他只是负责送货的,商品运输过程中出的问题,也不要为难快递员。 6、请务必注意物流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外包装完整不代表里面的货物完整,不代表里面的货物没有被踩踏和挤压而破坏,外包装完整同样不代表就是我们发货时候的原包装,不代表没有被拆过重新包装。所以务必当面检查,明确责任,按照邮政法规定,收件人签收后相应责任就移交到收件人身上,快递人员走后再出现问题按照邮政法规定,物流公司有权不负责任,不进行赔偿。 结语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拒收快递的费用承担与拒收原因有关。如果拒收有正当理由,运费由寄方负责;若是快递破损、延误或服务态度恶劣等原因导致的拒签,则快递公司应承担运费。无理由拒签或未检查商品质量的情况下拒签,运费由购买人承担,并可能追究责任。若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拒签,寄件人可要求赔偿。快递签收时,可先验货再签收或签收后验货,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快递员并妥善处理。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外包装完好并不代表内部货物完好,建议当面检查以明确责任。根据法规,一旦收件人签收,责任转移至收件人,快递公司可能不负责任或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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