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涂改病历致无法作事故鉴定患者依法维权 |
释义 | 由于医院单方私自拆封、涂改病历的行为而导致医学会无法作出医疗事故鉴定,院方应当对患者的损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4月27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纠纷案,判决院方赔偿患者8万元。 2007年8月16日,原告小美(化名)因怀孕37周到被告某私立医院作例行产前检查,B超显示系右枕后位晚期单活胎妊娠。当日下午小美即行剖宫产术娩出一活女婴,但术后却因子宫收缩乏力而出血不止,被告采取相应措施未果后请其他医院妇科主任前来会诊,经原告亲属同意后实行了子宫次全切术。次日,原告转其他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失血性出血,产后出血。双方在转院前将病历进行了封存并签字,交被告方保管。后原告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发现被告擅自拆封并涂改了病历。2007年11月,医学会因此原因下达了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知书。2008年2月,原告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伤残7级。另在诉讼期间,经被告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原告对被告涂改的病历有异议,2008年7月,医学会下达了终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知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原告在被告处进行手术,双方已形成医疗服务关系,现因被告违反规定修改病历资料,导致双方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违反规定涂改病历,应当认定其具有医疗过失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故被告对此应负主要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一、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诉讼。 (二)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将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等)作为证据固定下来。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起草,也可以自行草拟,百度文库里面也有很多的模版可以参考。 (2)原、被告身份信息。被告信息个人难以调取,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3)相关证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就诊记录等等。 (四)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五)判决 开庭后,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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