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员是否有权利撤回调解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在履行调解职责时,可以进行调解协议的撤销,并且撤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尚未依据协议履行完毕; 2.协议的履行存在重大违法情形; 3.在协议达成过程中调解员违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行为。 调解员在撤销调解协议时,需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撤销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自愿缔结,调解员应当发挥独立、中立的作用,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调解协议签署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调解组织暂行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表示同意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五日内向调解员或者人民调解组织书面确认后,调解协议即生效。调解员有权将调解协议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毫条 当事人尚未依据协议履行完毕,调解员可以撤销调解协议;当事人在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达成协议时,协议的履行存在明显的违法情形,调解员应当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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