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 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的。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但是首先应该是有比较明显的疑问。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