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即使财产已转移,赠与人也有法定撤销权。如果受赠人侵害了赠与人的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或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并非如此。在法定情况下,即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仍享有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若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即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只要出现第663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赠与人仍有权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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