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坑塘改造政策? |
释义 | 在承包的坑塘上未经批准就建房,是违法行为。如果是用于生产的工具房等,可以建房,但需要批准。具体在协议中约定,然后办理手续即可。土地的性质分为三种,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坑塘地也属于农用地的一种,不能改变土地原有的用途来建房。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推进坑塘治理重要意义 1、农村坑塘是农村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在调节水源、防汛抗旱、美化环境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任城区唐口街道持续推进坑塘治理,把坑塘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和亮点,精心组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治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农村坑塘沟渠疏浚清淤扩容造景工程专项治理,修复农村水生态环境。 2、为切实做好坑塘治理工作,该街道成立坑塘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实行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到坑、到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到边纵到底的分管格局,组建检查指导小组,带领各包村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逐村逐坑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坑塘垃圾合理整治方案。同时,对各村坑塘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农村坑塘河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街道始终坚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实事和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用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流动字幕、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深入宣传坑塘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引导大家争当环境保护政策的宣传员,广泛动员村内公益岗位实地宣讲,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乱倒垃圾、破坏坑塘的行为,努力打造宜居美丽乡村。 4、由于农村坑塘的集体用地性质、公共场所属性,加之易藏污纳垢的特点,极易出现“破窗效应”,常年处于无人管理或管理难度大、极易反弹的无序状态。对此,唐口街道组织各村对对辖区156个坑塘河沟进行全面调查,村村过、坑坑到,深入摸排、细致统计。对摸排出的全部坑塘河沟,逐一建档归卷、登记造册,分别以街道、村、组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坑塘管理台账;画“地图”,将坑塘整治纳入村庄整体规划。通过全面摸排走访,绘制各村简易地图,全面登统农村坑塘位置、大小等重点信息,将全部坑塘河沟依次按照“村+组+坑塘”数字编码,为每个坑塘配发一个“身份证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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