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世后养老金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属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属于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老人去世后养老金领取方法如下: 1、准备好户口本、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大侯乡政府劳动保障所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由劳动保障所将有关情况上报上一级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2、上一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打入死者邮政储蓄卡内,继承人便可拿卡或存折查询并领取;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