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有索赔金额1万元(含)以上;医患双方自愿申请;当事人与医疗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调解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不适合调解的医疗纠纷有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等。适用大病救助政策所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为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户;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并患有医治花费巨大且对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