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家庭财产继承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家庭财产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包括继承顺序和份额的分配。根据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优先继承,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继承人不在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包括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继承人之间的遗产份额应均等,但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可以影响分配。此外,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与国家等。 法律分析 一、家庭财产分配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吗 可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如果家庭成员出现了意外情况死亡后,那么死者的财产也是可以由家属进行继承的,在继承时也会由法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来分割财产,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也会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去执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财产的分配继承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首先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但对于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照顾。此外,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设立遗嘱信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对于家庭财产的继承和遗嘱处分的需求也越来越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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