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申诉案件类型分为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处理决定的申诉,根据申诉请求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可以把刑事申诉案件分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处理决定的申诉;被告方申诉和被害方申诉,根据提出申诉的主体不同,可以把刑事申诉案件分为被告方申诉和被害方申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