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活动策划费属于服务业范畴,属于增值税大类,税收分类编码是3049030402。税收分类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种税所进行的归类。即把相同或相似的税归为同一类,把不同的税归入不同类。它是研究税收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一种方法,根据不同的研究需要和标准,可以产生不同的分类方法。税收分类,有利于研究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有利于分析研究税制的发展演变过程,有利于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收入,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服务业范畴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税收分类的方法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4、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5、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6、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综上所诉,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都属于增值税大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