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警方在调查案件时,可能会使用不当手段来获取证据,这种行为有违法律规定。作为死刑辩护律师,需要学会应对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身体搜查和搜查他人身上、物品,不得非法拘禁、非法查封、扣押、冻结他人财产,不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 2.《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权要求有关机关和单位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对拒绝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滥用权力,致使案件侦查不实,冤假错案,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害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作为死刑辩护律师,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警方不当调查手段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