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后再次结婚的法律问题 |
释义 |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分割财产,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和《刑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离婚时应负的责任有: (1)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离婚时应负的责任有:损害赔偿、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照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下,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法律对此也规定了刑事责任。夫妻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理的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