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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害给付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释义
    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当加害人存在过错时,才负责任。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在加害给付致债权人损害时,应当允许受害人选择提起侵权之诉或是违约之诉。
    一、典型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合同违约中的延迟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合同违约中的延迟履行的情况有:
    1.给付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
    2.受领迟延,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
    3.瑕庇给付,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
    4.加害给付,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
    三、买东西钱少了一半违法吗?
    责任在顾客,顾客没有依法履行买卖合同里,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合理价款的义务,所以需要依法承担责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的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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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