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40年产权公寓不能取公积金。一般来讲,40年产权的公寓房属于商业产权性质的房屋,而商业房产是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是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公积金做遗产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商品房40年产权的缺点:产权年限短:40年产权的商品房本身就要比其他房屋的产权年限短,其实际居住的产权年限可能会更短。当产权年限到期时,主动申请续期,其续期行为还可能会被驳回,续期申请通过后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居住者舒适度低:40年产权的商品房的面积一般会比较的少,这样购买总价会比价的低,但是其房屋居住者舒适度会比较的差,整体可以利用的面积比较小,居住会比较的拥挤,甚至房屋还可能会存在质量问题。交易受限:部分地区的40年产权商品房在交易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要求满了一定的年限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并且在交易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比较高,二次出售不是那么的容易。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