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drg医保付费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drg医保付费是一种医保基金为患者购买诊疗服务的支付方式。 1、DRG付费就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组,进行打包付费,不再像以前那样一项项付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和医生都会积极合理控制成本,不再有动力多开项目。 2、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进行医保支付的一个重要工具。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RG支付方式适用于急性入院患者,不适用于非急性期的精神心理疾病患者、康复治疗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的支付。主要有以下几个典型特点: 1、全覆盖性:DRG体系需将所有住院患者进行分类,力图将符合条件的住院病例全部纳入DRG 支付。 2、成本一致性:每个DRG组都有一个权重,该权重是基于样本医院病例账单和成本数据计算出的地区病例平均成本与所有病例成本相比而得的相对成本点数。若某类DRG成本恰好等于全部病例的平均成本,则相对权重定为1。 3、动态调控性:通过对支付费率的调整,可以实现对医院支付的灵活性调控。支付费率的调整依据是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它能够有效地反映医院收治病例的复杂程度,成为医院救治情况的指标,以此划定不同的支付费率。 4、可比较性:由于使用DRG支付体系就必须使用相同的工具、具有相同的标准,因此实现了多重可比较性。 综上所述,DRG付费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中短期住院服务。省级经办机构要切实落实指导和组织责任,指导统筹地区制定适合本地区的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并对DRG付费经办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已在全省开展DRG付费的,省级经办机构要依据本规程制定本省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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