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口头遗嘱不存在怎么书写的问题。口头遗嘱指的是口头订立遗嘱,是使用语言表达出来的遗嘱,而不是使用文字书写的,如果使用文字写出来的遗嘱,那就不叫口头遗嘱,而是书面遗嘱。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