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本人立遗嘱这件事情不需要经过其他人的批准,可是,在立遗嘱之前,最好也简单的了解一下遗嘱的格式和生效条件,比如本人立遗嘱的时候没有给胎儿保留遗产份额,遗嘱就可能是部分无效的。 一、自述遗书是否有效 自述遗嘱也称为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遗嘱把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否合法 1、遗嘱写把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合法的,遗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遗赠.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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