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要具备情势危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等情形。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一、父母健在遗嘱怎么写 父母健在立遗嘱的方式有: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遗嘱种类有哪五种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这些遗嘱都是有效的。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指生命濒危、无法存续,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见证人以法院开庭时当庭的证言为依据。 三、订立遗嘱,作为债务人,订立遗嘱的法定形式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法定形式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3、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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