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口头遗嘱成立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一、根据法律规定智力残疾人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智力残疾人不能够成立遗嘱。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这两类残疾人立遗嘱无效,其他残疾人所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有效。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效的,而且经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在订立口头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并且遗嘱人已经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等形式订立遗嘱的,那么遗嘱人所订立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5: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