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口头遗嘱要具备的要件是:
 一、前提条件,即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才可以以口头方式立遗嘱;
 二、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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