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理网络犯罪。治理标准就是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推动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工作。组织制定信息安全检查、信息安全管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互联网安全接入等急需的标准,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二、是加快完善信息安全审查制度框架。有计划地开展信息安全审查试点,特别是要加强政府部门云计算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工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安全检查。 三、是强化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手段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开展地下黑色产业链等网络安全环境的治理,特别是抓好木马、僵尸等病毒的防范,进一步加强对钓鱼网站、移动恶意程序等网络攻击威胁的监测和处理工作,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源头打击,实现标本兼治。 四、是扶持和壮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产业。重点支持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加强应用试点示范,发展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构建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格局。 五是推动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网络安全的技术、信息共享、跨境安全事件处置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项活动,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