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处理邻居间相邻权纠纷的方法
释义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了相邻权的法律规定,要求相邻方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权是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权益时需尊重他方权利,并提供方便或接受限制。相邻权的主体是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法律分析
    一、相邻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将这种相邻人间的关系用权利义务的形式确定下来,从本质上讲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财产权利的延伸,同时又是对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财产权利的限制。
    二、相邻权的典型特征
    (1)、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邻的财产。一方有权利取得方便,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
    (3)、相邻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相邻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特权的从权利。它随不动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设立、变更、终止而设立、变更、终止。
    三、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团结互助、互谅互让出发,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2、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发展生产,繁荣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出发,保护群体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3、方便生活原则。相邻各方在行使相邻时,应为对方提供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方制造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制造困难,设置障碍,使对方无法正常生活。
    结语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我们应遵循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公平解决纠纷。同时,我们要以有利于生产为出发点,保护群体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此外,我们还应遵循方便生活的原则,相邻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权益时,应为对方提供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方制造困难或设置障碍。这些原则将有助于维护相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3: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