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临安城区内杭瑞高速以北、玲珑高速路口至329国道至玲珑山路至武肃街以东、长西线至马溪沿平山社区界限至农林大路至新横线至青罗线至寺前路至大园路至岗阳街以南、临安与余杭界线以西所围区域内;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辖区商住小区,以上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 法律依据: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市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一)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