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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视权中止的影响
释义
    探望权中止的情况包括:探望人患有传染病、侵权或犯罪行为、感情恶化导致子女拒绝探望等。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对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由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如果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法院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探视权应当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规定中止探视权,只能由人民法院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然而,在以下情况下,探视权应当中止: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3、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以及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只能由人民法院申请,一旦中止事由消失,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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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