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房产证注明比例,一般是按份共有,离婚时如果无法协商,一般不会判决一人一半的。 按份共有是共有所有权在量上分为份额,各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中的“份”,不是具体的份额,不能与共有物特定部分一一对应,而是所有权的抽象份额。按份共有的起因可能包括: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数人共同出资购买某物,共同受让所有权。二是基于法律规定。三是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即使将房屋按份共有,那么法院一般会尊重夫妻间约定。 我国《民法典》第1062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对于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