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上只有老公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关于“房产上只有老公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屋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房屋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二、婚前购买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离婚后分割的方法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债,双方协议处理; 3、婚后共同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4、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5、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6、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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