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追加经济补偿。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