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 1、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2、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4、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 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判处刑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判处刑罚。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内容 无论是世界还是我国,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做法都是:多方干预,更多的强调社会力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当然,除了社会的努力外,培养自身的素质抵御犯罪也是很重要的。只有内外因结合,才能相得益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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