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下列三类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三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对普通的事物和行为欠缺基本的认识判断能力,也不能正常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其中18周岁以上成年人与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