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2、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医学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4、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应由该公民的近亲属担任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5、人民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该公民并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没有根据的,应当作出判决,驳回申请;认为该公民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应当作出判决,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