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成冷静期是否意味着离婚?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当准予离婚。根据特定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也可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冷静期结束后,离婚是否就可以完成了呢?根据我国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中的冷静期算离婚吗? 冷静期算不算离的;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应在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明确规定,如果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如果调解无效或存在严重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人民法院将准予离婚。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一年,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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