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转让存在哪些风险? |
释义 | 一房二卖、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都存在风险。一房二卖情况下,只有一方能取得房屋产权,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逾期交房时,下家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时,下家需等待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 法律分析 1、一房二卖的风险。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一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 2、逾期交房的风险。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3、逾期办证的风险。由于下家仅取得预售合同的债权,而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却是上家,因此要直接办出下家的产证收要先将上家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撤销,否则只能在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给下家。 拓展延伸 期房转让如何规避风险? 期房转让是一项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到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有几个关键的方面需要注意。首先,购房者应该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期房转让的具体规定和限制。其次,购房者需要与开发商或卖方签订详细的合同,确保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此外,购房者还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尽职调查,了解期房项目的背景和开发商的信誉。同时,购房者可以考虑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应对潜在的风险。最后,购房者在转让过程中应谨慎选择买方,并确保交易过程合法合规。通过以上措施,购房者可以最大程度地规避期房转让过程中的风险。 结语 购房者在期房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一房二卖、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等风险。为规避这些风险,购房者应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与开发商签订明确的合同,进行全面的调查,并考虑购买适当的保险。谨慎选择买方,并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可最大程度规避期房转让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