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驻户口地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常住户口所在地通常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即国家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居民户口登记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这一规定旨在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并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法律分析 常住户口所在地通常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即国家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居民户口登记所在地。根据户籍制度,人员原则上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则需要进行户口迁移。这一规定旨在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并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户籍所在地是指国家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因素,居民可能会在原出生地以外的地区生活居住,此时户籍所在地将保持不变。 一、户籍地,户口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是指户口登记所在的地址,也就是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般意义上的地址主要有两种,一就是户籍地址,二是现住址(即当前实际常住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二、常住户口所在地是啥意思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结语 常驻户口所在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即国家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居民户口登记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这一规定旨在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并在法律上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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