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满16周岁骂人的,由家长进行教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一次骂人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不做处理。如果是第二次骂人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可以减轻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对他人名誉造成侵权,要给被侵权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未成年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未满16岁的一般是由监护人带回家批评教育,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护人还要赔偿被侮辱者的损失。如果年满16岁但是未满18岁的可以从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他们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 因此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回人生正轨。(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