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东莞仲裁委员会成立时间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