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内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分配如下:
 1、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2、如果父母在出资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3、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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