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但是,具体的扣除金额因地区和时间有所不同。以北京地区为例,该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上限为12万元。如此一来,如果所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超过12万元,超出部分即不能享受专项扣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住房贷款的本金部分是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另外,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情况,如果该房屋曾经享受过税收优惠政策,则购房人无法再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