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营业税就是增值税吗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营改增将覆盖原来适用营业税的所有行业,从而使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 只能对就房屋来看,我国只是将之前增收的营业税改为增收增值税,而并不是说房屋营业税就直接等同于增值税。 二、房产增值税如何征收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房地产业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统一交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