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委托招标公司编制招标书,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后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审核竞买资格,核发投标资格确认书;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接受投标,开标确定中标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