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起草婚前协议时,如何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而法律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
释义 | 婚前协议要自愿合法,且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才有效。协议内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属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未约定或不明确,则适用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前协议一般只要双方出于自愿并且内容合法,即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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