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住人的违建可以强拆吗 |
释义 | 只要是违章建筑就属于不合法的建筑,无论是否住人,随时都可以拆除,当然也可以强拆。我国法律规定,有关机关在接到违章建筑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如果是因为缺乏手续违规,可以给予一定期限补办手续,否则就会被拆除。所以,有没有人住并不是影响违章建筑拆除的决定因素。 一、违法建筑拆除得赔偿吗 不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 二、强拆的违建里还有东西没搬完如何办 强拆的违建里还有东西没搬完的,应当由违建者及时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其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违建者还不转移的,由违建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违建不拆除的条件有哪些 违建不拆除的条件有: 1、违章建筑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相邻建筑物的,可暂时不拆除,但拆除或翻新时可拆除; 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暂时不能拆除; 3、违章建筑拆除后,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能暂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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