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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费用怎么收取?
释义
    第一个问题,收费标准的,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房产转让,股权协议…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21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21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21000元部分,收取0.3%;2021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所以公证处收费就高不就低很可能就是按其它经济合同收,到时你可以辩解是民事协议,因为本来就不属于经济合同范畴,这样就差不多四百左右。
    第二个问题,只要签名是他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是可以,你可以到期直接起诉,也不用请律师,百分之99胜诉,另外要公证也是可以,公证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过要根据前一份公证而言,直接凭公证书去法院执行部门即可,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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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4: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