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证费收取标准分情形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二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用。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第三十二条 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所需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公证机构可以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